变更日期2025-03-10
变更事项章程备案
变更前
变更后公司不设监事会及监事,由内部审计机构行使以下职权: (一)检查公司财务
(二)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
(三)当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,要求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
(四)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,在董事会不履行《公司法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
(五)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
(六)依照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,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
(七)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为2030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