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日期2025-07-04
变更事项章程修正案备案
变更前1、第一章第一条出资单位修改,由原“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时代电气”)与中铁宝工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铁宝工”)共同出资”改为“由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时代电气”)独家出资”
2、原第八章第三十九条提前至第一章第六条,改为“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”
3、第三章第八条“股东的名称、出资额、出资比例、出资方式”修改“公司股东:公司由一个法人股东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“时代电气”)投资”及“出资方式:时代电气以现金方式出资58925.859万元”。 4、原第三章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删除。 5、原第四章“股东会”改为“公司股东”,并对股东行使的职权及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
6、原第五章“董事会”改为“执行董事”,并对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及行使的职权进行了明确
7、原第六章“监事会”改为“监事”,并对监事的任期、行使的职权及其它要求进行了明确
8、原第七章“经营管理机构”改为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”
9、第七章增加了第三十一、三十四条内容。 10、原第九章“财务、会计”及第十章“内容利润分配”合并改为第八章“财务会计制度、利润分配与审计”
11、原第九章第四十一条“公司采用公历年作为其会计年度。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,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”改为“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制,即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。公司采取人民币作为会计记账本位币,账目用中文书写。” 12、原第九章第四十二条增加“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
资产负债表
现金流量表
利润及利润分配表
财务情况说明。” 13、第八章新增第四十二、四十三、四十四、四十五、四十六、四十七条内容。 14、原第十一章“人事”改为第九章“劳动人事制度”,并对相关要求重新进行了明确
15、原第十二章“党、工、团组织”取消
16、增加第十章“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增资和减资”及相应六条内容
17、原第十三章“期限,终止,清算”改为第十一章“公司经营期限、解散、清算与破产” 18、第十一章增加第六十二条 公司第六十一条第(一)项情况发生的,可以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。 19、对原第十三章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八条清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。 20、新增第十二章“公司章程的修改”相关要求。 21、对原第十四章“附则”改为第十三章“附则”,并对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。
变更后1、第一章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
2、第二章第二十条经营范围取消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3、第五章成立了董事会,董事由7名董事组成,其中职工董事一名
4、增加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描述,明确了相关权责
5、增加了董事会秘书肯董事会办公室胡描述,明确了相关权责
6、取消了监事,相关职责由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。